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7月16日公布了一起今年3月宣判的虚拟货币非法换汇案。案件显示,杨某、徐某等人通过操作国内空壳公司账户,为不特定客户海外账户提供稳定币(交易媒介是泰达币),进而实现资金的跨境转账获取收益,三年来参与非法买卖外汇的金额高达65亿元。其中,杨某在境外负责招揽客户、调配外汇资金,徐某在境内管理着17家空壳公司的对公账户,日均处理的资金流水超过千万元,分工明确且协作紧密。
披露的案件内容显示,2023年底,上海市民陈女士因需给海外的女儿汇款,受限于我国每人每年5万美元的外汇额度,于是辗转联系上一家境外“换汇公司”(前述杨某等人操控的国内空壳A公司),按照指示陈女士将人民币汇入A公司账户,随后其女儿境外账户便收到了等值的外汇,而该“换汇公司”从中收取了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作为报酬。长期以来,该犯罪团伙在境外以“代收代付”的名义,通过跨境“对敲”的方式,为境内外有外币与人民币兑换需求的客户提供非法汇兑服务。 (PA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