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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时报,中国台湾地区立法机构通过虚拟资产服务法,要求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及稳定币发行商取得中国台湾地区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需遵守内部控制与网络安全要求,并有 12 个月申请许可证及 21 个月获得批准的期限。稳定币发行商需维持储备金并接受审计,禁止支付利息。未经授权运营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及罚款 1 亿元新台币(约 314 万美元),欺诈或操纵市场行为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及罚款 2 亿元新台币。中国台湾地区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需在一年内提交允许提供加密货币衍生品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