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涵江法院判决虚拟货币洗钱案,涉案资金流水超133亿元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虚拟货币相关犯罪案件,涉案资金流水高达133亿元。严某某、郑某某、林某某等人利用泰达币(USDT)搭建地下外汇交易网络,通过境外聊天软件招揽客户,以虚拟货币为媒介非法兑换人民币与外币。经查实,该团伙非法外汇交易金额达2562万元,并在福建多地银行提取现金超4.78亿元,用于购买虚拟货币转移至上游犯罪钱包,为跨境犯罪资金“洗白”,从中牟利。最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15名被告8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