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perliquid Policy Center 就 MiCA 审议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反馈
Hyperliquid Policy Center 于 9 月 30 日就欧盟委员会 MiCA 定向咨询提交反馈意见,主张 MiCA 与 MiFID II 的分类应依据工具的经济特征,账本技术不应起决定作用;符合金融工具定义的加密资产应适用行业立法;永续期货应由 MiFID II 框架监管;Hyperliquid Policy Center 呼吁按市场参与者实际履行的功能与产品风险校准监管,并认为公链的透明度、不可篡改记录与可验证结算有助于实现监管目标、便利受监管中介合规。